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财经大学招标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工作办公室对上海财经大学基础设施运维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财经大学车辆报备系统及报警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单位:上海财经大学
项目概况:校园外来车辆报备系统和报警系统,结合微信企业号规范我校外来车辆的出入管理,实现外来临时车辆便捷报备、报备自动流转的功能;直接通过手持终端,实现微信一键报警和报警信息补充等功能
项目预算:¥40 万元(人民币)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一、合格的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财务状况良好,有能力进行本次项目实施的企业;
(二)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 公司须有足够的开发及维护,实施力量,满足用户的软件需求功能,在实施及日后维护过程中能够提供足够的技术力量予以支持;
(四) 企业有良好的品牌和口碑、售后服务到位,信誉评估良好;
(五) 企业有丰富的移动开发经验,从事微信企业号开发经历不短于一年;
(六) 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转包。
二、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单位可委派授权代表,持下述资质证明文件于2016年3月24日-25日(星期四至星期五)、2016年3月28日-30日(星期一至星期三)上午08:30-11:00 、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到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财务处(综合楼)209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无需支付费用。
报名时携带的资质证明文件包含: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效证件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查验原件和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简介、被委托人的四金证明,近三年内相关项目列表并提供用户联系方式,以上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齐全,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未征得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办同意的情况下无故缺席开标评标活动的,该单位、法人及授权代表将被记录不良信用,一年内不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招标采购活动。
投标截止/开标/评标的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财务处(综合楼)209室
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传真):65904549
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工作办公室
2016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