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外语自学中心作文智能批改软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采招中心发布时间:2016-04-15浏览次数:13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财经大学招标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工作办公室对上海财经大学外语自学中心作文智能批改软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财经大学外语自学中心作文智能批改软件采购项目

招标单位:上海财经大学

项目概况:此次采购将建立在试用期间相关数据分析基础上,对各作文批改系统进行全面和客观的比较,确定并采购适用于我校学生英语写作训练需求的最佳作文智能批改软件。

项目预算:30万元(人民币)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一、合格的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

2.   维护服务体系完善,能提供至少3年的免费更新和维护服务,并能在免费维护期外提供收费合理的、较为方便的更新和维护服务;

3.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4.   财务状况正常;

5.   投标人须是投标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或者是具有制造厂家项目授权委托书的代理经销商,如果最终制造厂家参与投标,就不能授权任何代理经销商参与投标;

6.   能够在招标前按照要求提供软件测试数据,并能够在招标会现场接受现场测试任务;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二、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单位可委派授权委托人,持下述资质证明文件于2016年4月18日-2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00 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到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财务处(综合楼)209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资质证明文件包含: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查验原件和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简介、被委托人的四金证明、近三年内相关项目列表并提供用户联系方式,以上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齐全,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未征得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办同意的情况下无故缺席开标评标活动的,该单位、法人及授权代表将被记录不良信用,一年内不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招标采购活动。

 

注意:报名时,投标单位需携带移动存储设备拷贝相关文档电子版。

领取招标文件无需支付费用。

投标截止/开标/评标的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上海财经大学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财务处(综合楼)209

人:丁老师

电话(传真):021-65904549

 

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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