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舞台音视频、灯光系统集成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采招中心发布时间:2015-06-18浏览次数:10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财经大学招标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工作办公室对上海财经大学舞台音视频、灯光系统集成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财经大学舞台音视频、灯光系统集成工程项目

项目内容:上海财经大学舞台音视频、灯光系统集成工程

项目概况:上海财经大学拟采购舞台音视频、灯光设备配备及系统集成,需汇聚计算机网络、视频融合、音响扩声、舞台灯光和集成控制技术于一体,是一项对设备性能和系统集成度均要求较高的系统集成工程。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一、合格的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进行本次招标实施的企业,并具有相应的IT行业经营与服务经验;

2. 投标人必须在上海有实体企业(公司),在本地具备足够的技术实施和运维工程师。具有不少于2项上海高校相当规模的成功案例,并提供用户联系方式备查;

3. 投标人必须具有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并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的资质;或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4. 投标人要求提供主要硬件的原厂商产品授权证明和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设备制造商必须为国内外知名企业;

5. 近三年内(至公告截止日,下同)在国内招投标活动、施工合同履行、完工后服务等方面,无严重不良纪录;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6. 近三年内未投标人投标产品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事故;

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类标包的投标;

8. 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转包。

二、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单位可委派授权委托人,持下述资质证明文件于2015619日(星期五)、623-26日(星期二至星期五)上午08:30-11:00 下午13:30- 16:00(北京时间)到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财务处(综合楼)209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资质证明文件包含: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相关资质(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查验原件和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简介、被委托人的四金证明、近三年内相关项目列表并提供用户联系方式,以上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齐全,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未征得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办同意的情况下无故缺席开标评标活动的,该单位、法人及授权代表将被记录不良信用,一年内不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招标采购活动。

领取招标文件无需支付费用。

投标截止/开标/评标的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上海财经大学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财务处(综合楼)209

人:丁老师

电   话:021-65904549

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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