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教育技术中心北楼四层办公区及部分公共设施修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采招中心发布时间:2015-07-28浏览次数:109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财经大学招标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工作办公室对上海财经大学教育技术中心北楼四层办公区及部分公共设施修缮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教育技术中心北楼四层办公区及部分公共设施修缮工程

项目内容:教育技术中心北楼四层办公区及部分公共设施的修缮,包括墙体、地面、卫生间等进行修缮或重新装饰装修。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国定路777号,装修面积为126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150万元。装修内容为墙体、地面、卫生间等进行修缮或重新装饰装修。

一、合格的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方应具有国家建设部批准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

3、具有良好信誉及近三年相关工程业绩;

4、投标人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不具有隶属关系;

5、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转包。

二、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单位可委派授权委托人,持下述资质证明文件于2015729-31日(星期三至星期五);81-2日(星期一至星期二)上午08:30-11:00 下午01:30- 16:00时(北京时间)到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财务处(综合楼)209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资质证明文件包含: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查验原件和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简介、被委托人的四金证明、近三年内相关项目列表并提供用户联系方式,以上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

3.携带空白U盘一个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齐全,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未征得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办同意的情况下无故缺席开标评标活动的,该单位、法人及授权代表将被记录不良信用,一年内不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招标采购活动。

领取招标文件无需支付费用。

投标截止/开标/评标的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上海财经大学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财务处(综合楼)209

人:纪老师

电   话:021-65904549

 

 

                                    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工作办公室

                                              2015年7月28